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永川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07-29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永川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渝民〔202259号)以及《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抓好<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2号)精神,为及时稳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治理散埋乱葬,树立文明、节俭、生态殡葬新风。区民政局代区政府制定了《重庆市永川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2024729日至827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郑绍清,联系电话:023-4982508813509472465邮箱:479267787@qq.com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        

重庆市永川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

调整划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渝民〔202259号)以及《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抓好<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2号)精神,为及时稳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习,促进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殡葬新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调整原则

结合全区实际,原则上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将街道全域所涉村(社区)和镇域所涉社区划定为火葬区,火葬区内人员死亡的,应做到“应化尽化”,火化率逐年提升,少数民族人员死亡的,尊重其民族的丧葬习俗。交通、刑事、安全事故等意外死亡人员必须实行遗体火化。其他地区划定为土葬改革区,土葬改革区的公职人员、党员原则上实行火葬,其他公民自愿实行火葬。

三、火葬区调整

(一)原火葬区范围

2005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府发200575号)精神,出台永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的通知》(永府发200545),明确2005年起,原则上每5年调整一次火葬区,到2020年,永川市全市所辖区域全部为火葬区。

(二)调整后火葬区范围

1.第一阶段。202611日起,将全区7个街道和16个镇全域所涉60个社区调整划定为火葬区,具体划定情况如下:

1)中山路街道:中山路社区、昌州路社区、英井路社区、卧龙凼社区、汇龙路社区、中河坝社区、红河路社区、兴龙湖社区、棠城社区、花果社区、桃花岛社区、星光社区、玉清社区、凤鸣社区、东站社区、云谷社区

2)胜利路街道:胜利路社区、萱花路社区、玉屏路社区、张家坡社区、万寿场社区、文曲路社区。

3)南大街街道:小桥子社区、泸州街社区、火车站社区、兴南路社区、永隆场社区、黄文场社区。

4)茶山竹海街道:粽粑社区。

5)卫星湖街道:星湖社区。

6)大安街道:陈家祠社区、石庙社区、茶店社区。

7)陈食街道:陈食社区。

8)临江镇:临江社区。

9)何埂镇:何埂社区。

10)松溉镇:文昌宫社区、松江社区。

11)朱沱镇:港口社区、福龙桥社区。

12)仙龙镇:仙龙社区、张家场社区。

13)五间镇:五间社区。

14)来苏镇:来苏场社区。

15)宝峰镇:宝峰场社区。

16)红炉镇:红欣社区、周家院社区、四合厂社区、新店社区。

17)永荣镇:永兴社区、韦家沟社区。

18)双石镇:双石社区、太平社区、中心桥社区。

19)三教镇:双河口社区、川主庙社区。

20)板桥镇:板桥社区。

21)青峰镇:青峰场社区。

22)金龙镇:金龙场社区。

23)吉安镇:吉安场社区。

2.第二阶段202711日起,将全区7个街道所涉61个村调整划定为火葬区,具体划定情况如下:

1)中山路街道:双龙村、瓦子铺村、孙家口村、三星村、望城村、北大桥村。

2)胜利路街道:杨家店村、万寿村、杨广桥村、永钢村、永青村、胜利村、丰田村、堂皇坝村。

3)南大街街道:小南村、大南村、代家店村、黄瓜山村、谭家坝村、八角寺村、兴隆村。

4)茶山竹海街道:茶竹村、安溪村、萱花村、云峰村、桂花村、大桥村、茶园村。

5)卫星湖街道:大竹溪村、凤龙村、小竹溪村、南华村、七郎村、石龟寺村、石脚迹村。

6)大安街道:高庙村、铁山村、灵英村、铜鼓村、花果山村、小坎村、云雾山村、德胜桥村、官禄岩村、荷花村、二郎坝村、高坡村。

7)陈食街道:卢家岩村、朱龙花村、菜茵岩村、梅家桥村、复兴寺村、双河口村、马银村、冯家坪村、长滩河村、莲花塘村、梓潼观村、瓦窑村、芋荷湾村、陈青桥村。

四、土葬改革区调整范围

146个村调整为土葬改革区,具体划定情况如下:

1.临江镇:隆顺村、高滩村、普安村、九龙村、天堂村、龙洞桥村、龙安村、天星村、桂林村、兴隆村。

2.何埂镇:丰乐村、狮子村、沙坪村、李家湾村、花园村、长丰村、新泉村、石笋山村、鱼龙村、联盟村、玉宝村、转角店村、仓宝村、一碗水村、科名村。

3.松溉镇:旗山村、打鱼河村、新街子村、茅园村、鱼岭村。

4.朱沱镇:汉东村、围子山村、水渡滩村、新岸山村、涨谷村、九层岩村、马道子村、转龙村、福良村、石碓窝村、滩子口村、四明村、江永村、龙宝山村、龙汇垭村、笋桥村、四望山村、大河村。

5.仙龙镇:巨龙村、石宝寺村、牛门口村、大磨子村、大石坝村、粉店村、太平桥村、张家村、金宝山村、双星村、金石村、大牌坊村。

6.五间镇:新建村、合兴村、友胜村、双创村、和平村、景圣村、珍宝村。

7.来苏镇:观音井村、关门山村、塔院村、柏树桥村、梳妆台村、石牛寺村、水磨滩村、磨心桥村、唐家坪村、王坪村、大松林村、五根松村、大双庆村。

8.宝峰镇:泸永桥村、龙凤桥村、天星桥村、五家坡村、杨大口村。

9.红炉镇:红庆村、红石村、万胜村、会龙桥村、龙井口村。

10.永荣镇:东岳村、白云寺村、云谷村、子庄村。

11.双石镇:丁家岩村、脚盆井村、牛尾铺村、五龙桥村、响滩子村、太平村、大涧口村、复生桥村、中心桥村。

12.三教镇:石岭村、永玻村、石龙村、郝家坝村、玉峰村、陡沟河村、三台村、新观音村、利民村、双坪村、云龙村、牌坊村、永安村。

13.板桥镇:大坪村、柳溪村、龙门滩村、新桥村、古佛村、高洞子村、凉风垭村、本尊村、欧家坝村、通明村、汪家岩村。

14.青峰镇:凌阁堂村、莲花石村、牌坊坝村、佛岩寺村、胡豆坪村。

15.金龙镇:金龙村、燃灯村、嘉阜村、解放村、灯坪村、洞子口村、金鼎村。

16.吉安镇:寒泸村、铜凉村、黄沙村、向前村、尖山村、石松村、金门村。

五、统筹火葬和土葬管理

在火葬区内,实行遗体火葬;在土葬改革区内,鼓励实行遗体火葬和集中节地生态安葬,推行遗体、骨灰集中安葬(放)。

本方案公布之后,若有村(社区)建制调整,按前述原则,所涉村(社区)自然调整为火葬区。执行时间,待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执行。

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永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的通知》(永府发〔200545号)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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