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90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8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27 发布日期: 2022-08-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90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8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27
发布日期: 2022-08-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2〕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号)精神,制定了《永川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为目标,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究,落实责任,确保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清单,逐条逐项分析,立足于“可行、有效、能长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及时发布改革举措,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清单,每月25日前向区营商办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区营商办要加大对改革任务的跟踪问效,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围绕重点改革目标任务、窗口运行情况及宣传培训情况等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形成督查反馈清单,督促整改优化,确保全年重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永川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川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具体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一、营造优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深化准入准营一体化改革,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优化办事流程和在线系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

1

推广“渝快办”平台开办企业“一网通”专栏和“E企办”APP小程序功能,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网通办”和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数字化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力社保局


2

探索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强化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领域互认互用,通过共享调用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实现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级有关部门


3

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降低市场准入、准营制度性成本。

区市场监管局



4

鼓励银行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户费用,取消或减少部分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区金融办


5

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投诉、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反馈投诉处理结果。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部门


6

推广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宣传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功能,简化注销程序,精简注销材料,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渠道。

区市场监管局



(二)压减水电气讯接入服务办理环节和时间,加快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强化政企信息共享,推动水电气讯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不断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互联网服务的可靠性。

7

将低压小微企业办电的创新举措延伸至10千伏高压供电客户,城镇地区小容量客户接电环节压缩至2个(受理答复和签约接电)。

区经济信息委



8

获得用气全流程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不含工程施工时间)。

区经济信息委



9

缩减互联网报装服务时限,对具备接入条件的,城镇区域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36个小时,农村区域用户全流程不超过72个小时。

区经济信息委



10

推动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综合受理专窗,实现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一窗综办、一表申请”。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11

整合水电气线下服务资源,共享营业网点,开设水电气联办窗口,组织窗口人员开展联办业务交叉培训,建立跨行业工作协同机制。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12

市级在“渝快办”平台搭建上线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模块,建立水电气讯等线上“一站式”服务渠道后,报装材料共享共用,实现联合报装等业务,“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13

在市级完善“渝快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后,进一步融合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常态化自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信息。供水、供电、供气服务机构在项目前期获知企业相关需求,提前开展配套官网工程规划建设,企业提出用水用电用气申请后即可“一建接入”。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14

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区城市管理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


15

完善服务中断应急机制,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互联网服务的可靠性,不断提高供应服务水平。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三)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提升特色金融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6

推动应急转贷扩面,鼓励更多银行开展转贷合作,探索开展跨行转贷。修订出台应急转贷周转金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免收资金使用费,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区经济信息委

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17

提升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持续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区市场监管局


18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银税互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系列金融产品,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探索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创新应用与服务。

区金融办

区税务局、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19

进一步发挥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平台作用,依托首贷续贷中心、金融服务港湾,进一步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延伸金融服务触角。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区金融办


20

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出台银行保险绿色专营机构评价办法,推动绿色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建立绿色项目(企业)库,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好“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平台,开展绿色金融数字化探索。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区发展改革委、永川银保监分局、区金融办


21

做好普惠金融示范区试点工作,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

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22

修订出台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有效传导货币投放、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政策红利。

区金融办

区财政局、区国资管理中心、区经济信息委、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23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地方金融法治建设。

区金融办

区司法局


(四)持续清理破除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全面提升电子化水平,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进一步推动交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便利化运行。

24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保证金管理。探索在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电子保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

区财政局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25

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试行供应商基本资格承诺制,通过承诺函取代政府采购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区财政局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26

贯彻执行《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精神,通报政府采购中常见不规范行为,有效指导采购各方合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区财政局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五)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智慧监管平台、招标文件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红名单、不见面开标及投诉处理等方面机制建设,抓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

27

推进招标投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完善开标评标活动、异议投诉事项在线办理等功能,不断提升招标投标监督智能化水平。

区发展改革委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28

严格使用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公路、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等领域的标准招标文件,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化建设水平。

区发展改革委

招标单位


29

推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等领域运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红名单落实,不断激发招标投标市场主体活力。

区发展改革委

招标单位


30

推进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推广应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服务。

区发展改革委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31

进一步健全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加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投诉受理处理质量和效率。

区发展改革委

招标单位


32

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做好咨询解读和宣传推广工作,加快实现“应进必进”。

区发展改革委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区各行政管理部门


(六)强化“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健全灵活人员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打造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化解劳动争议。

33

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零工市场或在各类招聘会开设灵活就业专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优化“互联网+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可及性、精准度、便利性。

区人力社保局



34

建立完善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制度,定期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区人力社保局



35

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衔接机制。在劳动争议多发的镇(街道),推进在部分镇(街道)建立“劳资双方+调解组织”三方调解中心。

区人力社保局



36

启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分级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监测和定期排查,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区人力社保局



37

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等专业化服务,逐步实现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纳入本市社会保险制度保障。

区人力社保局



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建立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8

积极争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督查和考核,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39

逐步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覆盖面,统筹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并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相关部门


40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信息的归集,并全量记于企业名下。对于依法可公示的信息,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0%进行公示。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41

按照市级“互联网+监管”联合监管模块,制定部门联合监管任务,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试点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充分利用各类智慧监管平台,以智促管,提升监管效能。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区级相关部门


42

创新社会共治监管模式,打造市场主体的“健康码”、重点商品的“溯源码”、重点人员的“警示码”,加快形成“一企一码”“一品一码”“一人一码”,唱响“山城有信”品牌。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相关部门


43

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保、水土保持、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运用。

区市场监管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


44

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对无人驾驶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质量与安全底线。

区经济信息委



(二)进一步健全繁简分流机制、案件流转衔接机制,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着力提升司法解决纠纷的质量效率。

45

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意见,积极引导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区法院



46

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上诉案件流转衔接的意见,压缩上诉案件流转时间。

区法院



47

灵活运用书面、电话、视频会议、现场会议等方式开展证据交换、庭前调解等各种庭前活动,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集中审理,避免多次延期开庭。

区法院



48

积极运用上级法院搭建的智能平台,在无纸化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无纸化办案等方面推广运用。

区法院



(三)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49

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永川海关、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50

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推动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探索建立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三、营造透明便利的开放环境

(一)持续推进口岸通关模式和物流模式改革,落实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措施,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创新融资结算服务,增强口岸综合服务质效。

51

进一步扩大“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应用率,畅通查检预约渠道,对高时效性商品在进出口环节实行快速验放。

永川海关



52

持续推广RCEP原产地政策,广泛开展对企培训,鼓励企业积极申请证书,进一步提高自助打印等新政策。

永川海关



(二)重点围绕创新创业、人才流动、市场开放、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交通出行等领域,全面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53

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重点项目,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区经济信息委



54

加快建成永川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初步建成集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为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一批市内外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促进人力资源公司提质增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人力资源优质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



55

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区商务委



56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系化建设。

区文化旅游委



57

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区教委



58

持续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医学副中心和“三甲”疾控机构建设,鼓励全区医疗机构积极创建重点专科,为打造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专科做好技术储备。全覆盖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构建“城区15分钟、农村30分钟”健康圈。

区卫生健康委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59

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区民政局



(三)推动通道、平台、环境等开放要素协同发展,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速聚集,持续巩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态势。

60

推进永川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的建设,积极申报创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优化提升各类开放平台及项目。

区商务委

区台办、永川高新区管委会、永川综保区筹建办、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61

持续升级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

区商务委



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深化“全渝通办”。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互认共享,打造“渝快码”服务体系。

62

深化“全渝通办”,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63

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层级以及社会第三方数据共享,探索依托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

区大数据发展局


64

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发票、电子收据等应用覆盖率,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广“免证办”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65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政务服务中心推广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66

拓展企业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67

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预约上门服务、帮办代办等服务机制。拓展基层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网点,优化自助办事服务体验,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68

加快推广“渝快码”在政务服务办事场所、文化旅游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市民生活领域等服务场景应用。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推动逐步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审查、联合竣工验收等办理环节,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纠纷仲裁调解机制。

69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扩大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照应用情景,逐步实现各领域数据实时共享,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等“一网通办”。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


70

落实市级制定的免于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正面清单,清单外的沿用原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分类审图制度,优化施工图审查流程。

区住房城乡建委



71

落实市级制定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根据项目类型、结构安全、质量缺陷可能性、施工安全风险性,对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管理措施。针对不同风险的工程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监管效率。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2

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纠纷仲裁机制,强化专家库和仲裁员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建设领域纠纷仲裁的处理能力、公信力和办事效率。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


(三)全面提速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大部门协同力度。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深化“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完善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探索不动产登记与市政公用服务并联办理。

73

按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使用好“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动区级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协同效率。及时关注办理“多规合一”业主协同平台上新增协同任务,积极推进统筹项目成果运用,按照空间协同意见与审批流程优化衔接机制,已开展的专项论证成果在后续办理项目审批时可直接运用,提高审批效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


74

全面实现存量房屋登记、交易和税收“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加快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税、费一次性合并缴纳。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税务局


75

按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系统功能调整,逐步实现并强化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实时互通,探索居民身份信息、公证信息和不动产交易完税信息等共享和核验。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


76

按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入网金融机构名单,进一步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和电子印章,严格执行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金融办


77

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逐步实现市政公用服务实施主题信息共享,探索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过户办理的联结方式,先行探索推动“不动产+电力”同步过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经济信息委、永川供电公司


78

严格执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制定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公开目录清单,加快实现相关政策法规网上公开查询。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9

严格执行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租赁相关政策法规公开目录清单,加快实现相关政策法规网上公开查询。

区住房城乡建委



(四)优化办税体验,提升办税便利度,探索监管服务新模式,实现纳税缴费更便利、税收服务更优质、税收执法更规范。

80

按照重庆市税务局工作部署,推广落实电子税务局环境保护税、印花税等申报功能,推行“十七税合并申报”,提升申报便利度。

区税务局



81

按照重庆市税务局工作部署,推广落实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提升退税便利度。

区税务局



82

按照重庆市税务局工作部署,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便利电子发票使用。

区税务局



83

按照重庆市税务局工作要求,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

区税务局



84

按照重庆市税务局工作要求,持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促进政策落实。

区税务局



85

按照重庆市税务局工作部署,配合重庆市税务局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提升咨询便利度。

区税务局



86

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受理岗,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落实重庆市税务局工作要求,创新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争议处理方式,构建税费争议协同处理新模式。

区税务局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

(一)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持续开展失信被执行人涉政府机构专项治理。

87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和企业投诉核查办理,督促推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账款。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区法院


88

落实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加大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案件风险监管,及时督办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案件。

区发展改革委

区法院


89

对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确需改变政府承诺或者合同约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救济补偿。

区发展改革委

区政府办公室、区招商投资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二)着力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依法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90

坚持非公经济人士接待日制度,面向非公企业和商会组织负责人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建议、收集困难诉求。召开稳企惠企政策解读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区工商联

区委统战部


91

建立健全非公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商会负责人和工商联兼职班子成员列席,协调解决民营经济领域突出困难诉求,推动政策落地。

区委统战部

区工商联


92

落实《永川区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规定》,在制定民营经济政策时,充分征求民营经济人士意见,帮助民营企业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区司法局

各涉企政策制定单位


93

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联动,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

区行政服务中心



94

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

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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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永企惠”等惠企服务系统建设,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企业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区大数据发展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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