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00383450647936J/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供销社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2500383450647936J/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供销社 |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承担供销合作社行业管理职能,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授权,对 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和营运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社有企业和供销社参股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搞好社员股金清退。指导、协调、 监督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承担区委、区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机构情况: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设4 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合作与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管理科、信访安全保卫科。
人员情况: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编制数18人,在职人数16人,退休人员41人,遗属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9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6.0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95.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91.2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34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8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6.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7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5.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75万元,比2020年增加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50万元,比2020年增加13.7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以及社会保障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4.25万元,比2020年减少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三社融合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6.81万元,比上年减少4.4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走1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4.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丁明 联系方式:023-4986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