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5-00005 发文字号: 永民发〔2025〕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日期: 2025-01-2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5-00005
发文字号: 永民发〔2025〕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日期: 2025-01-2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有效性:

永民发〔20252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4132号)文件要求,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在全区民政领域全力营造禁限放烟花爆竹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民政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引导

(一)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宣传。各镇(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政府划定的禁放、限放、燃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存、禁放”“限放区内限定燃放时间、地点、种类”“燃放区文明、安全、有序燃放”等要求,做好辖区养老机构、未保中心、救助站、婚姻收养登记处、殡葬服务事务中心等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针对性宣传讲解工作。

(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镇(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要充分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向广大居民讲清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引导居民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庆祝方式,努力将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

三、化解安全风险

(一)统筹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二)突出防治重点。加强对地处禁放区、限放区、禁放场所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民政服务机构的滚动排查,紧盯生活阳台、厨房操作间、消防通道、防火门窗、附属建筑物等重点部位,及时组织人员对违规堆放的杂物进行规范清理,进一步强化酒精、氧气等易燃易爆物管控,确保发现隐患彻底、整改措施坚决、复查结果严格。要针对儿童被烟花爆竹炸伤烧伤易发多发的情况,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教育,确保安全。

(三)加强地下管网检查。要特别重视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的排查,局属各单位在元旦、春节前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管理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请各镇(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局属各单位于2024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含图片、简要说明等)报区民政局救助福利科。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513

(联系人:姚成毅,联系电话:4982601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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