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595422/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永川区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项目验收通过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595422/2025-00009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商务委 |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永川区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项目验收通过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永川区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项目验收通过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发〔2023〕48号)《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发〔2024〕1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3〕47号)等文件要求,永川区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项目验收已完成,现将通过验收的结果公示如下:
提升批发企业保供能力类项目——吉之汇(批发市场)保供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含区县应急物资中转站),实施主体:重庆吉之汇农产品有限公司。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公示结束后,永川区商务委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剩余资金拨付,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报市商务委。
受理部门:永川区商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49802978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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