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7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泓韵·鑫福阁”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78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泓韵·鑫福阁”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有效性: |
永大安〔2022〕107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泓韵·鑫福阁”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
“美丽乡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拟将“泓韵·鑫福阁”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期与近期相结合。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人口安置、土地补偿等因素,结合当地发展,土地利用等情况,合理预留规划空间。
二、统筹兼顾合理划分。在保障公共服务功能前提下,合理控制投资规模,注意居住场所和公共环境构建比例,避免环境被大肆破坏。
三、突出自然人文特点。规划要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基础上,突出自然生态景观,并结合民风民俗,从内涵到外观上体现当地特色。
四、合理推进建设进度。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务必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合理安排建设进度,抓紧有序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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