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87487237E/2022-0009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何埂镇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87487237E/2022-0009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何埂镇 |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金融;审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
何埂镇下设党政办、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本镇共有行政编制41个;机关工勤3个;参公编制10个;事业编制51个(社保所4个,文化服务中心10个,农业服务中心26个,旅游服务中心3个,退役军人事务站3个,综合执法大队2人,建设环保服务中心3个)。实有在职人员91人(行政39人、参公10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48人),其中:机关39人,机关工勤3人,财政办10人,社保所3人,文化服务中心10人,农业服务中心25人(其中“三支一扶”1人),旅游服务中心3人,退役军人事务站3人,综合执法大队2人,建设环保服务中心2人。全镇编制100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116.46万元,支出总计10116.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1万元, 增长 17.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灾害防治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0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1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和专款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111.4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011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1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农村四好公路建设项目、灾害防治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2721.56万元,占26.9%;项目支出7394.9万元,占73.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16.4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增加1491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农村四好公路建设项目、灾害防治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1.5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6.25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环保、农村四好公路、灾害防治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4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56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环保、四好公路和灾害防治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67.7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灾害防治、四好公路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5.57万元,占1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22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事务增加。
(2)国防支出10.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20.00万元,占0.2%,年初未预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3.5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2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3.63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27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保障经费的增加等。
(6)卫生健康支出386.98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38万元,增加49.6%,主要原因是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量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140.46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44万元,增长205.22%,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的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1134.8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27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四好公路建设的增加。
(9)农林水支出1,526.82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村保障经费标准的提高及村干部误工补助的增加。
(10)交通运输支出299.55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1.62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区交通局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574.57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下降143.8万元,下降20.01%,主要原因是三类人员住房改造减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9.79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41万元,增长686.1%,主要原因是区部门下达的地灾防治经费和老旧小区消防改造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8.6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06万元,增加1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52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6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福利费、维稳差旅费、办公费等增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1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4万元,增长578.2%,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拨付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公路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增加。本年支出1310.70 19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4万元,增长578.2%,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拨付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公路建设和敬老院改造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及接待费的减少。 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发生出国事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及应急抢险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总额本身较小。
公务接待费28.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总额已达到最低极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88批次29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87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办公采购、劳务费和会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开会的频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镇村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4.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老旧小区改造、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4项,涉及资金2559.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引入预算绩效管理,使项目在进度方面得到了快速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得到了提升,部门对项目的重视程度得到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何埂镇财政办023-4950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