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673355594X/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五间镇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间镇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673355594X/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五间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间镇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间镇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永财建〔2023〕1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救灾资金时效性,经研究,制定五间镇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灾)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间镇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
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今年以来,我镇分别遭受干旱、洪涝、风雹、等多种自然灾害袭击,特别是持续2个月的干旱灾害给我镇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今冬明春期间的基本生活面临较大困难。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提前做好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序做好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22〕100号)精神,根据《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永财建〔2023〕1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救灾资金时效性,经研究,制定五间镇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灾)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如下:
一、2022年资金来源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永财建〔2023〕1号)文件,下拨给我镇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103.7万元。
二、救灾资金主要用途
冬春救助是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住房、口粮、衣被和取暖等。
三、救灾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重点救助、分类救助”的原则分配救助补助资金。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对象、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四、救助标准
要摸清本辖区内受灾困难群众人员数量,根据下拨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0元/人;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受灾的低保户、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五、救灾资金分配情况
单位 |
物资救助 |
资金救助 |
救助总人数 |
备注 | |||
棉被救助 (人) |
大衣救助(人) |
合计 |
资金救助(人) |
救助资金 (元) |
救灾总人数(人) |
||
双创村 |
22 |
13 |
35 |
998 |
150500 |
1033 |
|
和平村 |
23 |
14 |
37 |
902 |
136000 |
939 |
|
合兴村 |
19 |
11 |
30 |
889 |
134000 |
919 |
|
景圣村 |
13 |
7 |
20 |
875 |
131900 |
895 |
|
新建村 |
15 |
9 |
24 |
882 |
133000 |
906 |
|
友胜村 |
39 |
22 |
61 |
1258 |
189650 |
1319 |
|
珍宝村 |
19 |
11 |
30 |
1014 |
152900 |
1044 |
|
社区 |
40 |
23 |
63 |
60 |
9050 |
123 |
|
合计 |
190 |
110 |
300 |
6878 |
1037000 |
7178 |
六、工作程序
要摸清本辖区内需要应急生活救助人员数量,根据下拨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受灾人员救助实施标准。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由受灾人员户主申请或村(居)提名,经村(居)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居)范围内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居)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居)将资料提交镇政府审核(填报《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意见表》);镇政府审核村(居)上报资料后,汇总填报《2022年度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花名册》,报区应急局审定;镇政府在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打卡发放救灾资金。
七、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根据群众实际受灾情况、困难程度、严格落实救助补助资金使用,不能重复救助。驻村组要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关审核,确保2022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用到实处。
联系人:周锡芬 电话:4939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