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562266596/2023-00037 | 发文字号: | 朱沱府发〔2023〕6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朱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562266596/2023-00037 | ||||
发文字号: | 朱沱府发〔2023〕6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朱沱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上路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行驶中规范使用安全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不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守法出行安全意识,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从8月起农村道路提升至65%;省县道路提升至85%。
(二)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从8月起提升至90%。
(三)路面行驶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雨棚)拆除率明显提升,从8月起提升至90%。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以“安全第一、生命无价”“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头盔——骑行保障”等为主题,充分利用海报、微信和LED显示屏等载体,集中宣传规范佩戴和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以及不加装遮阳伞(雨棚)等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形成社会关注支持的舆论声势。
2.利用交通劝导站、公园、广场等工作阵地,主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安全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等。发动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网格员参加宣传活动,用好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警示墙等传统宣传手段,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入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开展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张贴海报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发生。
3.重点开展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学校、集镇“出门关”“出站关”“出校关”“出村关”“出镇关”的劝导提示工作,劝导工作开展率不低于90%。督导村居劝导员加强对村居民“一盔一带一伞”的检查、宣传、劝导,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的行为及时纠正,提升全民文明出行意识。
4.从安全出行习惯养成为主,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针对性倡导和警示宣传工作,助推习惯养成。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2次及以上)的驾乘人员开展下车学习教育,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文明出行。梳理近年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加重事故伤害结果的典型案例,并结合行动推进,开展警示曝光宣传活动,产生震慑效应。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各村居、朱沱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交巡警八大队、朱沱教管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二)强化部门协作,配好用好驾乘人员“一盔一带”
1.协助推动“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企业奖头盔捐赠头盔”“企事业将安全头盔作为劳保品配发” 等模式普及配发头盔,督促快递、外卖企业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头盔配发率达100%,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棚)拆除率达100%。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公路客运、运输企业开展佩戴头盔和安全带示范活动,并鼓励企业通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将安全头盔作为劳保品配发”为职工配备头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头盔配置率和使用率,培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职业习惯。
2.每月联合对校车、营运客车“重点车”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带大检查,督促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确保安全带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3.按照“控流入、禁销售”的思路,深入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店、修理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宣传引导销售或赠送遮阳伞(雨棚),严厉查处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违规设备。通过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主街大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医院、商场、学校、工地、企业等车辆集中的区域开展整治,打出“拆伞撤蓬”组合拳。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小区车库、企业、工地开展劝导拆除,做到整治行动全覆盖、全清理。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朱沱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朱沱派出所,镇经发办、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三)强化研判分析,加大突出违法查纠力度
1.依法严格执法。坚持每周常态化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通过在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严管路段设置固定检查卡点、流动动态巡查等方式,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违法行为。紧盯校车、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和客货运输;以及快递外卖、企业员工等重点人群,加大查纠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的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
2.严格督导考核。采取常态化路检路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通报,对违法违章行为屡教不改的,将当事人处罚情况推送至各村居,要求村居对其守法宣传教育。在执法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多次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违法行为的,不仅将顶格处理,还将抄送镇纪委并约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居季度督导考核。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朱沱派出所、交巡警八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朱沱教管中心、镇经发办、镇纪委、各村居)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安排部署。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进全镇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切实有效减少辖区安全事故的重要保障,认真研究部署,按既定目标任务和阶段步骤重点,有的放矢抓好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村居、各部门要讲究方法策略,把好执法温度和尺度,防止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引发炒作。要科学研判、精确查控,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对暴力抗法的,要迅速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做好信息收集。各村居、各部门将“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报送至镇道安办。(联系人:吕正伟49603569,邮箱:6721613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