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46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4〕13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0-13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F标准分区F3-4-1/02、F3-4-4/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46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4〕13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4-10-13 |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F标准分区F3-4-1/02、F3-4-4/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F标准分区F3-4-1/02、F3-4-4/02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4〕132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修改F标准分区F3-4-1/02、F3-4-4/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4〕205号)收悉。经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F标准分区F3-4-1/02、F3-4-4/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同意优化调整F3-4-1/02、F3-4-4/02地块边界,并按用地性质将F3-4-4/02地块拆分,将北部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合并到原F3-4-1/02地块;将南部区域规划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修改为商务用地。
三、同意将F3-4-4/02地块北部区域指标保持与原F3-4-1/02地块指标一致,合并后地块编号为F3-4-1/03,面积为2.75公顷。
四、同意将F3-4-4/02地块南部区域建筑密度由不大于40%调整为不大于30%,建筑限高由6F调整为不大于30m,其余规划指标不变,修改后地块编号为F3-4-4/03,面积为0.6公顷。
五、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