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066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5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066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5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
闲置土地的批复
永川府〔2025〕55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1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66498万元的价格收回重庆鼎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旺龙湖北侧的1宗国有存量闲置土地。该宗土地面积17.3692公顷,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同时,解除该公司与你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为渝地(2023)(永川区)第58号。
二、由你局依据本批复文件,向重庆鼎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三、该宗存量闲置土地收回后,纳入区政府储备土地管理。由你局土储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做好土地的维护、监管等工作,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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